根据韩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可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的次数不限,但在每次续展申请中必须提交一份新的商标图样。
若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若该商标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则该商标将被商标局宣告注册失效。
韩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一、 申请期限
申请人申请续展商标时,应当在该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期满未提出申请的,该商标将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被予以撤销。在此期间,如果该商标申请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对原注册商标的保护,那么该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有效期。不过,其申请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获得批准。
二、 审查程序
(1)在韩国申请续展的,如商标申请受理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的,或者提出申请后未获得核准的,韩国知识产权局将驳回该商标的续展申请;
(2)商标申请人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重新提交续展申请;
(3)如果申请人在重新提交申请后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对该商标予以撤销。如果申请人在撤销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异议的,韩国知识产权局将不再受理该商标的续展申请。
(4)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但在异议期或撤销期内未被裁定的,韩国知识产权局将依法予以注册。
三、 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包括两种:注册公告和续展申请。注册公告是指驳回商标续展申请的决定。该决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或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则该注册商标将被予以注销;二是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则该注册商标将被予以续展。在此期间内提交续展申请的,将免除驳回程序,但需缴纳补正费。若续展申请被核准,则该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申请人可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以表示继续使用该商标。如果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则需要缴纳使用费。
四、 费用
申请人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
五、 注册证书的变更
如果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或者因商标被注销而无法使用该注册商标,则注册人应向韩国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变更注册证书上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被许可人已经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则需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该转让申请。
在韩国,商标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因此,为保证申请手续的顺利进行,应准备好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1)由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申请书;(2)由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3)由申请人签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
申请书中必须说明商标续展的理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和国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