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于2004年通过了《知识产权法典》,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商标注册需要经过宣誓程序,在墨西哥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提交宣誓申请并缴纳宣誓费用。在墨西哥商标宣誓需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资格证明;
2.证明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标签等);
3.商标图样(规格为A4纸)。如果申请的商标是集体商标,还需要提供集体商标的使用证据;
4.申请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可以授权在墨西哥使用其个人的名字作为申请人名称)。
一、 申请人资格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可以是护照、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有效的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若为法人,应提供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商标使用证据
1.证明商标使用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广告、宣传材料等;
2.商标注册证是指:商标注册证或者注册证明文件;
3.证明商标已经在墨西哥使用的证据:
(1)已经在墨西哥使用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由商标持有人提供的,也可以是由当地律师、公证人、专业人士提供的;
(2)如果没有在墨西哥使用的证据,但有一些相关的文件,例如:产品样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可以向当地的政府申请在墨西哥使用;
(3)其他材料,如:发票等。
三、 商标图样
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图样,一个商标图样中的字母不得超过6个,每个字母的长度不得超过11厘米。如果有多个图样,每个图样中字母的长度不得超过11厘米。商标图样必须清晰、完整,并满足以下要求:
1.商标图样必须为彩色,不得为黑白图样;
2.商标图样的尺寸大小必须是A4纸的大小;
3.商标图样中不能含有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
4.商标图样中不能含有任何表示产品特性或者质量的词语。
四、 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如果申请人不是墨西哥国籍,需在申请文件上签名以表明其国籍;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人,则需要提供其护照或其他有效的签证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
授权委托书中应包括:授权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被授权人的姓名,被授权人代理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如果被授权人是法人,则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的期限:委托代理期限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至商标注册申请提交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有特殊原因,申请人可以与代理机构协商延长或缩短该期限。代理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遵守墨西哥法律法规。
五、 宣誓费用
申请人需要缴纳宣誓费用,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需要在商标注册后的3年内提交宣誓申请。宣誓费用是基于在墨西哥进行商标注册的有效日期而定的,从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人在3年内未申请商标注册,则可以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