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是世界上重要的生产国之一,也是世界上第五大经济体。根据墨西哥工业和贸易部2017年的数据,该国有超过20万个专利和商标申请。墨西哥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签署了《专利合作条约》,目前正在加入《巴黎公约》,为其在世界各地的专利申请提供保护。在墨西哥申请专利可以保护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除了获得专利权,还可以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或作为商业资产转让给外国公司。
墨西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附图和说明书摘要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复印件);委托书等。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 专利申请
根据墨西哥专利法,发明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1)实用新型必须是产品;
(2)必须是可公开使用的发明,该发明至少有一个可以向公众公开使用的部分;
(3)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主题或类型(如产品、方法、组合、技术系统或装置等);
(4)申请人可以要求专利保护。
二、 审查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后,审查员将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对授权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
2、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费用缴纳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审查员将对授权公告进行审查,如果有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补正文件;
4、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审查员将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
三、 授权
墨西哥专利局在审查申请时,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文件,例如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的声明。申请人可以请求延长审查期限,或者在审查过程中提出修改申请,以弥补原始申请中存在的缺陷。如果审查过程中出现了原始申请中没有提到的缺陷,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该缺陷的详细说明。
在墨西哥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人可以对其发明进行公开。如果专利权人不同意公开该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美国或者其他国家提起专利无效诉讼来维护其权利。此外,在墨西哥,申请人还可以向墨西哥专利局提交异议文件来反对该发明的授予。异议程序也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四、 实审
实审是由审查员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决定该申请是否符合墨西哥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墨西哥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可专利性问题,审查员将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可选择在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
如果审查员认为该专利的可专利性问题比较严重,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授权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墨西哥专利局提出复审请求。如果审查员认为该专利的可专利性没有问题,则审查意见通知书将被视为已经发出。
五、 权利登记
墨西哥政府规定,授予专利后的5年内,专利权人应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向墨西哥专利局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并缴纳年费。在此期间,如果专利权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他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保护。如果该专利权是通过外国申请获得的,则在墨西哥境内没有权利要求书和专利权。
墨西哥专利局根据审查结果将授权的发明授予专利,并要求申请人缴纳专利年费。申请人应在获得专利后的15个月内提交专利证书。